帖子

第一屆嘈嘈閉鼻涕之王台釣大賽

    [複製鏈接]
阿軒 發表於 16/11/2010 20:34:25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魚民語錄
YY人 : 自己唔識嘅技術同唔懂得掌握嘅因素,就會自己運氣的一部份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kk.kk 發表於 16/11/2010 23:07:12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我已經聯絡好場主, 幫大家準備當天的午飯了,,,
亞昌 發表於 2010-11-15 19:39



    有無叫佢買走地雞,煲老火湯。
魚民語錄
朱記 : 無須固執,毋庸爭拗道德,釣魚保育難分得失 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kk.kk 發表於 16/11/2010 23:10:48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見咁多人報名,我都襯吓熱鬧,不過要遲小小到。
魚民語錄
TEN69 : 人行食神,魚行死運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ideson 發表於 17/11/2010 09:11:52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昌哥....我想問係唔係要帶個兜黎撈粉..?
另外需唔需要預備櫈仔之類既野黎坐....? ...
偉~ 發表於 16-11-2010 18:34



我代昌哥答
開餌用的盤係魚場會有大量提供
只要你睇清潔冇穿底就得

櫈果方面魚場都有大量提供
所以都係唔使擔心

仲有就係大家都最易忘記的毛巾
雖然冇都一樣釣到魚
但係冇就好唔方便
毛巾魚場都有提供舊毛巾
不過如果果日有30人都未必夠毛巾
所以可以的話自備最好

食水/飲品果度有得賣
相對上唔算係貴
魚民語錄
RGiggs : 墨守成龜!想釣到魚,行多d啦老友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freelyfish 發表於 17/11/2010 09:48:58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回復 133# kk.kk


   少咗你少好多樂趣ga, 你要盡早到呀!
魚民語錄
bulldog : Limit your kill, don`t kill your limit !!!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hideson 發表於 17/11/2010 11:53:24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回復 133# kk.kk


    kk哥係唔係會著住staff制服出來
魚民語錄
yamakoHo : 釣魷心興奮,食魷真勤奮,情願食小餐,一定要放生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雅比 發表於 17/11/2010 13:05:49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我都去熱鬧下先, 今次目標係要做第一個炸竿!!

評分

參與人數 1金幣 +10 收起 理由
martin4234 + 10 有版主墊底

查看全部評分

魚民語錄
炒蜆 : 在成功的釣手背後,有無數的烏龜... 怕打龜,不要拖假餌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siulung 發表於 17/11/2010 15:38:42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我都去熱鬧下先, 今次目標係要做第一個炸竿!!
雅比 發表於 2010-11-17 13:05

要炸竿就易啦,3主2脚夠唔夠炸呀
魚民語錄
釣魚郎DON : 每個人都一種消遣方式...有人打麻雀...有人劈酒....有人煲電視...有人去桑拿...有人去跳老舞...點解你偏偏覺得釣魚係無聊呢?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kk.kk 發表於 17/11/2010 22:06:27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回復  kk.kk


   少咗你少好多樂趣ga, 你要盡早到呀!
freelyfish 發表於 2010-11-17 09:48



    你都知少咗我去,少咗好多樂趣,本來嚟晤到,氹掂個女人,不過佢又要來,所以遲小小到。
魚民語錄
楊過 : 斷腸崖前斷斷斷,黯然銷魂再輝竿,苦等就餌若有期,千次白果又如何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kk.kk 發表於 17/11/2010 22:10:42 | 顯示全部樓層 IP:- 香港
我都去熱鬧下先, 今次目標係要做第一個炸竿!!
雅比 發表於 2010-11-17 13:05



    各位:我睇過通勝........果日萬事俱宜,但不宜釣魚,因為有個黑仔比,你哋可能會全部打龜。
魚民語錄
最強幻象 : 點解釣魚多事非,皆因無人手指尾,開開心心釣魚去,為的只是為自己。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魚民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手機版|聯繫魚樂網|FISHINGHK.com™  

GMT+8, 6/6/2025 11:31 , Processed in 0.341768 second(s), 64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 © 2001-2017 Comsenz Inc.

System by FISHINGHK.com Since 2007-2-16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